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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下学期B档次(国内一流)申报
发布者:张丽辉  发布日期:2024-10-14 查看:2121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A、B档次等级评价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
和《云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对标建设实施方案》(云师大教〔2022〕28号)两个课程建设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下学期本科课程等级评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1、2022-2023学年下学期各学院(学部)开设的全日制本科课程中,经过建设,自评达到国际一流(包括 A+、A、A-三类)、国内一流(包括B+、B、B-三类)的课程,可以自愿申请认定评价。结合本科专业建设争A扩B去D,要求各专业 20门左右、对专业建设质量有核心支撑作用的专业核心课程积极申报A、B等级评价。
2、教育部公布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所开设的该门本科课程,学校认定为国内一流(B+类);云南省教育厅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所开设的该门本科课程,学校认定为国内一流(B 类)。国家级一流课程和省级一流课程的负责人如要申请更高的课程等级,按照第1条进行申报和认定,即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按程序进行认定评价。
二、评价材料上传要求
为认真贯彻《云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落实让“信息跑、数据跑”代替“师生跑”,本次课程等级认定评价仍然采用评审平台,所有课程需在平台上传申报书、支撑材料和课堂教学视频。按照以下要求上传材料,材料中不得泄露自己的基本信息:
(一)《课程自评报告》,任课教师对照《云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等级准入与评价指标体系(修订)》(附件1)对自己在 2022-2023 学年下学期开设的课程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撰写建议见附件 2)。自评报告封面和内容中不得出现任课教师所在学院、专业名称和姓名,任课教师姓名用***代替。
(二)《课程支撑材料》,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等级准入与评价指标体系(修订)》整理支撑对应等级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自编教材等的扫描件和电子版,证明材料中出现任课教师姓名的地方,请用***代替或覆盖。
(三)《课程课堂教学视频》,任课教师上传申报课程中2022-2023 学年下学期2学时的完整课堂教学视频,视频要求不得泄露学院名称和教师姓名,视频格式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平台网址http://ynnu.kypt.chaoxing.com/,具体操作见附件 4.任课教师申报本科A、B档次课程操作手册。
三、评价和认定程序
(一)任课教师上传自评材料
任课教师于10月8日中午12点之前,在评审平台上传自评材料,逾期不提交系统将自动关闭,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课程等级认定。
(二)学院评价
学院(学部)自评工作小组在10月12日中午12点之前审核教师自评材料,将学院同意推荐A档次(国际一流)、B档次(国内一流)参评课程的材料用教学副院长的账号在平台上审核通过后提交,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附件5《云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等级评价申报统计表》到课程中心。
(三)学校评价和认定
1、学校课程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结果为国际一流(包括 A+、A、A-三类)、国内一流(包括 B+、B、B-三类)的课程等级有效期为三年。认定结果有效期内,每完整开设一学期学校将根据所在学期的全日制本科课程表核发奖励性绩效;学校将通过定期检查等方式,对以上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测,对于未达到相关条件要求的或出现教学事故的课程,将不核发相应奖励性绩效。
2、教育部、教育厅公布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学校分别认定为国内一流(B+类)和国内一流(B类),每完整开设一学期,课程负责人可申请认定相应等级,填写附件6《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为B+、B类课程登记表》,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到课程中心。申请认定的课程,全日制本科课程表中的课程名称必须与教育部、教育厅公布的一流本科课程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定为同一门课程。课时数按照本学期的课程表核算,由课程中心审核。
3、课程等级评价结果与课程授课教师奖励性绩效挂钩。教师在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对超工作量予以核发相应等级的超课时绩效,其中超课时绩效基础部分由各学院(学部)核发,其余倍数由学校年终按专业课平均超课时标准统一核发给各学院(学部)下发。对应标准见下表:
等级评价结果 | 得分(S) | 奖励性绩效计算 | |
国际一流 | A+类 | S≥96 | 按专业课超课时绩效的5倍核发 |
A类 | 96>S≥93 | 按专业课超课时绩效的4倍核发 | |
A-类 | 93>S≥90 | 按专业课超课时绩效的3倍核发 | |
国内一流 | B+类 | 90>S≥86 | 按专业课超课时绩效的2.5倍核发 |
B类 | 86>S≥83 | 按专业课超课时绩效的2倍核发 | |
B-类 | 83>S≥80 | 按专业课超课时绩效的1.5倍核发 | |
国内平均水平 | C类 | 80>S≥70 | 按全校平均标准核发到学院 |
低于国内平均水平 | D类 | S<70< span=""> | 按全校平均标准0.6倍核发到学院 |
四、报送要求
各学院(学部)在10月12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 5.《云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等级评价申报统计表》和附件 6.《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为B+、B类课程登记表》纸质版送到行政楼144课程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24991879@qq.com,联系人:课程中心张丽辉,联系电话:65912991。
教务处
2023年9月7日
附件 1.《云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等级评价指标体系(修订)》
2.云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评价自评报告撰写建议
3.本科课程等级准入课堂教学视频材料提交要求
4.任课教师申报本科A、B档次课程操作手册
5.云南师范大学本科课程等级评价申报统计表
6.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为B+、B类课程登记表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9-08至2023-10-2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